这不是河北医大二院首次因涉及商业贿赂被国家医保局曝光。
继“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公开曝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简称“河北医大二院”)“每条支架收5000元回扣”后,仅2025年下半年,该院又涉及9起刑事案件。
9月13日,国家医保局披露,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此外,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
医药购销行贿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买断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秩序,使得医药产品销售导向从实际临床价值转向高返点和高回扣,严重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损害医保基金安全。多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完善医药领域长效治理机制。
近年来,医疗反腐持续呈高压态势。监管紧盯医药购销、临床诊疗中的利益输送,持续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恪守合规底线,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分析近3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其工作人员收受失信企业商业贿赂次数较多、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
河北医大二院便是一大典型。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分析发现,超过30家医药企业长期对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
其中,河北祥恩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祥恩医疗”)、北京金凯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明视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尚道轩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涉及单位行贿罪。祥恩医疗为向河北医大二院销售价格虚高的医疗耗材,累计向该医院工作人员行贿2064万元。
分析发现,相关案件涉案医药产品以人工晶体、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快速交换球囊扩张导管、心脏起搏器和生物可吸收医用膜等医用耗材为主,超30种,累计贿赂金额约1.74亿元。涉案药品还有10种,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钠、奥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累计贿赂金额约1000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河北医大二院首次因涉及商业贿赂被国家医保局曝光。2025年11月,国家医保局通报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相关信息显示,2025年7月,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海某科贸商行、马某单位行贿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上海某科贸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某,在向河北医大二院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心血管内二科销售医疗耗材过程中,给予时任医院副院长李某军、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东院区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现金回扣,共计人民币1403.33万元。其中支架每条回扣5000元;球囊单价4000元以上的,每条回扣1000元,单价4000元以下的,每条回扣800元。该案备受关注。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灰色利益链盘根错节。
一方面,非法药企用贿赂收买医师的处方权,用贿赂剥夺患者享受质优价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利,既刻意虚高报价,为行贿营造空间,又制造舆论贬低集采,刻意打造“高价才是好货”的标签来带节奏,为高价行贿药械进医院、受贿医师使用高价的行贿药械铺路。
另一方面,少数医疗机构内多人多次长期收受数十家医药企业贿赂,且受贿行为持续十多年,“不买对的,只买贿的”,也值得医院管理者警醒,值得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重视。
2020年,国家医保局建立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法院判决、有关部门查处的医药购销行贿、带金销售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失信评级,并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
国家医保局强调,将持续优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对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穿透力度,同时坚定不移持续优化完善集采制度,持续加大定向飞检力度,坚决挤压医药带金销售的非法空间,切实剔除药械价格虚高水分。同时也提醒相关定点医院不断加强自身内部控制,不要沦为“带金销售”的围猎目标,切实维护参保就医群众的健康权益,保护医护人员不受伤害。
各地已在深入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9月10日,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的公告(第二期)》,评定“失信”企业29家,“严重失信”企业2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
按照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将按失信等级被限制或中止贵州区域配送资格1至5年;生产企业除风险告诫外,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挂网、投标资格可被限制或中止。本次评价结果将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有效期3年。
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正是医药领域反腐持续高压的缩影。近年来,监管持续重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腐败,常态化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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